一、總體情況
2020年,是信息公開規范化建設的關鍵之年,全鄉信息公開始終圍繞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要求,以頒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指導,扎實落實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措施,推動完成信息公開規范化建設,提升政府信息公開透明度,助力本級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現代化提升。
加強政府信息平臺建設。信息公開平臺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陣地,是信息公開工作的最佳窗口。2020年,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始終堅持便捷、實用、高效原則,狠抓平臺架構建設、運營機制建設。規范公開版塊,合并簡化同類公開項,細化分項公開的具體內容要求和時間標準,做到公開的有規有據可循,加強人員業務培訓,提升平臺綜合運營能力和水平,已基本建成信息公開平臺的規范化運營和管理,確保信息公開科學、高效、有序運行。信息公開平臺運行的規范化和機制化得到全面提升,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
以信息公開促政務提升。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民意的晴雨表,民心的試金石,充分發揮監督與群眾參政議政作用,大力推進陽光政務。持續推進重點為領域信息公開,主動公布全鄉全年重點項目建設情況、重要人事任免情況、財政預決算情況,建立重點領域信息定期公開機制。大力暢通政務監督渠道,整合監督內容,加快信息處置與反饋,拓寬線索反饋渠道,不斷完善電話、信件、線上反饋,建立線索提供人信息保密機制?;窘⑵鹦畔⒐_相關的配套聯連機制,有力推動和促進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提升。
強化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堅持信息公開全鄉上下一盤棋,全面加強信息公開制度統籌指導。成立了高市鄉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各村委會主任為全鄉信息公開主體責任人,確定各崗位職責和分工,印發了《高市鄉關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高市鄉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方案》,建立信息公開重大責任追究和人員問責機制,完善信息公開信息管理審核機制,全面為信息公開提供堅實組織制度保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有序。
全鄉始終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把信息公開的規范化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關鍵一步,抓實、抓細、抓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水平,助力提升全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打造群眾滿意、廉潔高效的陽光型政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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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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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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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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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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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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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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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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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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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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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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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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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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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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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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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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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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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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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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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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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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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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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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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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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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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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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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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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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有的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主動性不夠,導致工作信息報送、公開不及時;
2、政務公開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現有制度執行力度還有待加強。
(二)改進措施
1、加強相關業務培訓。強化信息收集、編寫、公布等工作的統一管理,進一步提高各部門報送信息的主動性,保證公開信息的及時、準確和全面。
2、充實信息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3、建設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