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D46-xzfbmxxgknber00-2021-0028 | 分 類: | 縣政府部門信息公開年報 | ||
責任部門: | 縣應急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1-02-26 08:16:21 | ||
標 題: | 永新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0年度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常年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永新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按照縣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要求,現將永新縣應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度,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永新縣政府信息公開各項管理規定,切實加強我局政務公開工作,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不斷完善局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眾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F對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面加強主動公開
一是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堅持以公開為常態化、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對于我局行政決策、執行、管理等信息,依法法規做好公開。二是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對于國家、省、市出臺的相關應急管理政策法規,以座談會等形式進行詳細解讀,并將解讀情況形成材料進行公開。
(二)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
一是強化依申請公開制度和平臺建設。以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為申請公開受理渠道,進一步建立健全的應急管理預案。二是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標準要求。以群眾是否滿意為標準,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復程序。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設
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工作從源頭上介入對文件公開屬性認定的工作程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運行。同時,嚴格遵循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有利監督四個原則,進一步完善了輿論熱點應對的工作力度,及時澄清社會關切的虛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發布及時,內容準確完整,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需要和利益關切。
(四)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推進,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局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同時明確專人負責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職責,制定了工作計劃,做到有領導分管、有工作機構負責、有專人承辦,有計劃安排。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度,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應急管理局在政府網站對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政策公開、業務公開、人事公開和生產安全信息進行公開,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熱點。我局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4條,其中部門動態類21條、業務工作類13條。
通過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使我局行政行為進一步規范,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全年沒有被公眾投訴或媒體曝光,沒有公開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從未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信息,沒有因保管不善導致政府信息丟失損壞,沒有因信息不公開、錯誤公開而引發破壞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機關行政工作人員沒有出現嚴重的行政過錯。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
2020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中沒有發生公開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
(二)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20年我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主動向縣政務服務中心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我局主動向縣政務服務中心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政府信息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20年度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嚴格執行中央和永新縣政府信息公開收費規定。2020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未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部分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二是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
改進情況:一是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檢查、評議、考核、責任追究制度,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各項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二是通過培訓的形式,加強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了解程度,增強規范辦事意識。同時,通過加強日常業務學習,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業務水平,促進信息公開人員掌握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的界定方法與技巧。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019年,我局暫無其他說明事項。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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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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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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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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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6 | 1 | 6 | |
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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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 | 150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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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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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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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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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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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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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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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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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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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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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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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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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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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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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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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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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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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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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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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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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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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改進情況:一是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檢查、評議、考核、責任追究制度,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各項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二是通過培訓的形式,加強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了解程度,增強規范辦事意識。同時,通過加強日常業務學習,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業務水平,促進信息公開人員掌握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的界定方法與技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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